人民的名义12:我们都被骗了!高育良财产被曝,出狱后彻底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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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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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这里是小编!
2017年,一部《人民的名义》从众多电视剧里脱颖而出,瞬间刷新了近十年省级卫视收视的最高纪录,这部以写实为主要手法的反腐正剧,强势的揭露了当代社会的政治生态,也为中国的影视剧行业注入了新的题材活力。
现如今,反腐倡廉的势头越来越猛,我们再看《人民的名义》结局,不由感到欣慰,因为所有的恶人终究被绳之以法。
大结局中,祁同伟吞枪自尽,赵瑞龙逃跑被抓,幕后黑手赵立春也一样未逃过法律的制裁,死期的死期,无期的无期。
而高育良这样亦正亦邪的大官员,最终也迎来了属于自己的18年有期徒刑,并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结局虽已定,但小编想和大家探讨一个问题,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有期徒刑刑满后再回到社会,就注定穷困潦倒了吗?就好比高育良这种被判刑但有盼头的人,出狱后就注定无法在社会立足了吗?他们的惩罚真的是表象上的那般严重吗?
似乎并不是。
原因何在?因为我们忽视了他们巨大的隐性财产。高龄被抓,资产全部没收,但高育良实际拥有的远不止这些。
下面小编就以高育良为例,给大家做个分析。
01.高育良的量刑
在赵瑞龙送给高育良妻子高小凤一栋500万的吕州别墅和2亿港币的信托基金的事实被搬上台面后,高育良与赵瑞龙同流合污的秘密便彻底藏不住了。
最终,他被中央直接带走,并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同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们看这个时候高育良的年纪,此时的他也就五十多岁,身体也算健朗,若之后的身体没有什么大病,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和健康生活,再活个二三十年压根不成问题。
然后再看他的十八年有期徒刑。若高育良在狱中表现良好、并积极争取改造,这样的前提下,十八年牢狱之灾大概可以减刑个三到五年,也就是说,高育良蹲十二年到十五年监狱就可以出来了,甚至如果有什么关系的话,他可能出来的更早。
这话并不是空谈理想。
以他之前汉东省三把手的身份,手中攥着的官员把柄定是不少,放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实际服刑年限肯定少于官方宣判年限,毕竟他掌握着更高阶层腐 败的资源。
只要他想,当场揭发像赵立春那样的人就可以获得减刑,毕竟官场上远不止一个赵立春。
而离开电视剧,将高育良的罪行放于现实生活中看,十八年的有期徒刑明显刑量过重,抛开个人觉得他活该的情感,小编也将高育良的罪行列了个清单,公正客观的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干部推荐。高育良向中央提议,将公安厅厅长祁同伟提拔成副省长。当然看过剧的我们知道,祁同伟不是一个清廉的官员,但针对这一条罪过,最多算是看人不准,算不得处分。毕竟能不能选上副省长,是由中央经过考察、商讨、决定、公示等环节的。
其次,关于违规批地。高育良违反道德原则,给赵瑞龙批准美食城项目的通过,在当时为省里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的热潮的发展趋势下,属于工作失误并非犯罪,正常来说,应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关于滥用职权。当祁同伟、肖钢玉等人诬陷侯亮平,说他和丁义珍、蔡成功一起合作做生意时,高育良选择了无声默认,导致侯亮平被停职调查。这是典型的违反党的纪律的表现。然而没有上帝视角的中央部门,无法抓住高育良故意默许的把柄,只能将这一条划为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第四,关于婚姻隐瞒。由于高育良个人的情感因素,他与吴惠芬吴老师离婚,然后和高小琴双胞胎妹妹高小凤结婚,道德层面上是高育良的品性有失,但法律上不属于犯罪,最多算违纪,上级会给予批评教育的。
而真正使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应该是他的受贿罪。
妻子高小凤接受赵瑞龙价值500万的别墅和2亿元的信托基金贿赂,作为丈夫,他难逃其咎。所以说最后一条才是真正的罪行。
电视剧里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虽说刑量过重,但它的夸大,小编觉得很有必要,除了展示党对贪、污现象的打击决心,也在警告大家抵制受贿堕落。
对此,再去思考那些刑满释放的受贿官员,变觉得更加不值得可怜了。
02.妻子高小凤
可能会有人认为,出狱后的高育良被摘去了副部级干部的头衔,且个人财产也全部被没收,自然意味着他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的人晚年不可能善终。
那我们就错了。
高育良是被没收了财产,可别忘记了,他被没收的只是他的个人财产,他的妻子高小凤可还拥有着在香港的那套别墅和两亿元的信托基金哦,这些在高小凤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高育良。换言之,则是这些财产得到了保留。而且,我们也要知道,信托基金可不是现金,所以也不用担心高小凤卷款而逃。
况且高小凤和高育良之间的情感并不全是利益。高育良其实算是一个做事缜密、善于伪装的人,但他在高小凤面前却显露出不一样的真实和疲累。高小凤也在剧中说过,她和老高之间是爱情,是真实的感情。
两人虽是秘密结婚,但高小凤并不计较省委副书记夫人的身份,所以高育良出狱后,他与高小凤的感情并不会分崩离析,高小凤的财产也会愿意与高育良分享。
而属于高小凤的那栋价值三千万的别墅,以及2亿元的信托基金,本就不是一个小数目。就光算信托基金的利息,随着时间的积累。利息利滚利,到高育良出狱后,这个数额,也绝对够普通人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其次,就是高育良被抓前的退休工资了。
剧情里,也有对高育良工作岗位的相关描述和介绍,直到高育良被抓以前,他都是一直在体制内拿钱的。而这期间,他所积累的养老金,按照他的级别是不可能少的。
而且别忘了,在这部剧选定的时代背景里,当时的公务员待遇可没有实施现在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
所谓双轨,就是指不同工种的员工会享受不同的退休待遇。想要深度了解该制度的朋友可以移步百度。
因此,按照那时的政策实施,依旧奉行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方式来计算待遇,所以说,高育良刑满释放后,甚至还能够拿到一笔数额不小的退休金。
单就这两点,我们就可以断定,高育良的晚年不会过得比普通人差,甚至非常舒适。
03.隐形人际资源
提问:高育良是干什么的?
答:搞政法专业户。
但凡看过《人民的名义》这部剧的人,一定能轻松回答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细细算来,高育良基本上是搞了一辈子的政法工作。
政法是什么,拆分细说就是政.治与法律。往大里说,则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 政机关和专 政职能。
中国的政法机关职责明确,部门众多,像国家审判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反邪教机构、武装警察部队等相关部门都属于在政法部门下的管理运行。那是中国职业群体中关系网最大、最复杂的职业之一。
而高育良从上大学开始,就接触了政法,再到毕业后留在汉东大学任教政法系,再后来受前汉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梁群峰的提携步入官场,到最后被前省委书记赵立春向上级推荐,提任为政法委书记。虽然中间被调任过其他岗位,但大体上高育良还是在政法圈里耕耘浮沉了四十余年,那积攒的人际资源可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不是靠算能算得清的。
所以说,省委书记即便被抓,那些积攒的资源也不会消失,而这点资源就够他颐养天年了。
当然,还有个细节啊,就是最后逮捕高育良的那批人并不属于汉东省纪委,而是中央纪委。
这一点,也引起了不少人的疑惑。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人民的名义》里的高育良是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这样的干部级别很高,不是省里可以随意管辖和逮捕的,作为国家的中管干部,他是直接受到中央管理的。
由此,大家也能看得出,高育良曾经的地位之高,权力之大,关系网之多。
就这样的条件,即使高育良出狱后出了什么事,像我们这些老百姓很难解决的事情,他依旧能够动动嘴就轻松摆平的。
所以,大家还会觉得他未来过不好吗?
04.保外就医
除了以上三重晚年保障,小编根据现实情况还有一个新的猜想。就是属于高育良安度晚年的隐性福利,即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指的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特殊情况特殊执行刑法。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准许其进行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
高育良在监狱里面服役,根据法律的服役要求,服役的犯人都是要进行一些体力劳动争取改造的,但考虑到高育良年纪较大的问题,对他的劳动程度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毕竟是在监狱里生活,身体和精神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摧残,这就导致身体出现疾病的可能性很大,例如三高心脏病血管软化之类的。若几年后的高育良突发疾病,国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他进行保外就医了。
所以说,哪怕高育良出狱之后不再参加政治,也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啊。
脱离电视剧,小编最后想和大家谈一谈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贪官的看法,贪污腐 败不分家,且自古以来就已经存在,但凡有利益的地方,无论利益大小,总会有一批批人产生歪念,一步踏错便步步无法回头。一个人无论品阶高低,但凡对利益动了心思,他随时都可能会做出与道德背道而驰的事来,也随时存在成为人所不齿的贪官的可能。
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国家的政法系统出现了许多小官贪巨款的案例。就像老话说的,从政者,一朝有贪腐之心,便如洪水泄阀,一泄不可收拾。
但这不是说官级越大的人越能保持住初心和曾经的坚持,只是大部分高官在复杂庞大的官场里混得更加敏感和善于伪装。他们与小官的贪欲没什么两样,甚至更大,但他们懂得隐忍,总是放长线钓大鱼,且让他人替自己牟利行事,而自己百花丛中不留痕。
而那些芝麻小官因为一时之利,便想一个劲的搜刮民脂,大肆挥霍,别说韬光养晦了,连为百姓留点后路都难,自然民怨四起、逼的兔子狗急跳墙,将不公之事闹大。到最后,被上级调查,钱有了,但没命花啊。
所以啊,作为官员,收揽民心、待人亲和有多重要,但若是那种两面三刀,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贪婪吸血,才是最可怕的。
而《人民的名义》落幕后,有人会产生对高育良的同情,会觉得这位能力极强的前汉东大学的法学教授,是受到了赵瑞龙等人的设局,才不得已选择堕落。
可是小编想说,他曾经也有选择的机会,你可以像《狂飙》的孟德海一样,撤职退休,总会安心过晚年。
只是高育良心中的那份初心,早已比不上情感和利益的地位。但无论怎么说,他确确实实已经失去了作为一名党员以及人民干部的原则和底线,被法律制裁合情合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至少他还有一个作为人的良知。
他默认莫须有罪行强加给侯亮平,但不想置人于死地;他有意保护高小凤,不将她牵扯进山水集团的纠纷;可这就能淡化掉他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吗?嘴上说着保护高小凤却又因内心的欲念,让她接受了赵瑞龙的巨款、豪宅。说他真的不知道这是贿赂吗?不可能,只是想赌一把罢了。
要知道,他们损害的可是人民的利益,是我们辛苦谋生的本钱,如此,还值得有人同情和惋惜吗?
写到这里,小编心里依旧无比愤慨:虽然人们常说可恨之处必有可怜之处,但贪官这种性质的人,即使受刑也永远不值得我们可怜,毕竟他们过的可比我们想象中的好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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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部《人民的名义》从众多电视剧里脱颖而出,瞬间刷新了近十年省级卫视收视的最高纪录,这部以写实为主要手法的反腐正剧,强势的揭露了当代社会的政治生态,也为中国的影视剧行业注入了新的题材活力。
现如今,反腐倡廉的势头越来越猛,我们再看《人民的名义》结局,不由感到欣慰,因为所有的恶人终究被绳之以法。
大结局中,祁同伟吞枪自尽,赵瑞龙逃跑被抓,幕后黑手赵立春也一样未逃过法律的制裁,死期的死期,无期的无期。
而高育良这样亦正亦邪的大官员,最终也迎来了属于自己的18年有期徒刑,并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结局虽已定,但小编想和大家探讨一个问题,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有期徒刑刑满后再回到社会,就注定穷困潦倒了吗?就好比高育良这种被判刑但有盼头的人,出狱后就注定无法在社会立足了吗?他们的惩罚真的是表象上的那般严重吗?
似乎并不是。
原因何在?因为我们忽视了他们巨大的隐性财产。高龄被抓,资产全部没收,但高育良实际拥有的远不止这些。
下面小编就以高育良为例,给大家做个分析。
01.高育良的量刑
在赵瑞龙送给高育良妻子高小凤一栋500万的吕州别墅和2亿港币的信托基金的事实被搬上台面后,高育良与赵瑞龙同流合污的秘密便彻底藏不住了。
最终,他被中央直接带走,并以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同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们看这个时候高育良的年纪,此时的他也就五十多岁,身体也算健朗,若之后的身体没有什么大病,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和健康生活,再活个二三十年压根不成问题。
然后再看他的十八年有期徒刑。若高育良在狱中表现良好、并积极争取改造,这样的前提下,十八年牢狱之灾大概可以减刑个三到五年,也就是说,高育良蹲十二年到十五年监狱就可以出来了,甚至如果有什么关系的话,他可能出来的更早。
这话并不是空谈理想。
以他之前汉东省三把手的身份,手中攥着的官员把柄定是不少,放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实际服刑年限肯定少于官方宣判年限,毕竟他掌握着更高阶层腐 败的资源。
只要他想,当场揭发像赵立春那样的人就可以获得减刑,毕竟官场上远不止一个赵立春。
而离开电视剧,将高育良的罪行放于现实生活中看,十八年的有期徒刑明显刑量过重,抛开个人觉得他活该的情感,小编也将高育良的罪行列了个清单,公正客观的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干部推荐。高育良向中央提议,将公安厅厅长祁同伟提拔成副省长。当然看过剧的我们知道,祁同伟不是一个清廉的官员,但针对这一条罪过,最多算是看人不准,算不得处分。毕竟能不能选上副省长,是由中央经过考察、商讨、决定、公示等环节的。
其次,关于违规批地。高育良违反道德原则,给赵瑞龙批准美食城项目的通过,在当时为省里发展经济、招商引资的热潮的发展趋势下,属于工作失误并非犯罪,正常来说,应是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关于滥用职权。当祁同伟、肖钢玉等人诬陷侯亮平,说他和丁义珍、蔡成功一起合作做生意时,高育良选择了无声默认,导致侯亮平被停职调查。这是典型的违反党的纪律的表现。然而没有上帝视角的中央部门,无法抓住高育良故意默许的把柄,只能将这一条划为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第四,关于婚姻隐瞒。由于高育良个人的情感因素,他与吴惠芬吴老师离婚,然后和高小琴双胞胎妹妹高小凤结婚,道德层面上是高育良的品性有失,但法律上不属于犯罪,最多算违纪,上级会给予批评教育的。
而真正使高育良被判刑的原因,应该是他的受贿罪。
妻子高小凤接受赵瑞龙价值500万的别墅和2亿元的信托基金贿赂,作为丈夫,他难逃其咎。所以说最后一条才是真正的罪行。
电视剧里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虽说刑量过重,但它的夸大,小编觉得很有必要,除了展示党对贪、污现象的打击决心,也在警告大家抵制受贿堕落。
对此,再去思考那些刑满释放的受贿官员,变觉得更加不值得可怜了。
02.妻子高小凤
可能会有人认为,出狱后的高育良被摘去了副部级干部的头衔,且个人财产也全部被没收,自然意味着他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的人晚年不可能善终。
那我们就错了。
高育良是被没收了财产,可别忘记了,他被没收的只是他的个人财产,他的妻子高小凤可还拥有着在香港的那套别墅和两亿元的信托基金哦,这些在高小凤名下的财产并不属于高育良。换言之,则是这些财产得到了保留。而且,我们也要知道,信托基金可不是现金,所以也不用担心高小凤卷款而逃。
况且高小凤和高育良之间的情感并不全是利益。高育良其实算是一个做事缜密、善于伪装的人,但他在高小凤面前却显露出不一样的真实和疲累。高小凤也在剧中说过,她和老高之间是爱情,是真实的感情。
两人虽是秘密结婚,但高小凤并不计较省委副书记夫人的身份,所以高育良出狱后,他与高小凤的感情并不会分崩离析,高小凤的财产也会愿意与高育良分享。
而属于高小凤的那栋价值三千万的别墅,以及2亿元的信托基金,本就不是一个小数目。就光算信托基金的利息,随着时间的积累。利息利滚利,到高育良出狱后,这个数额,也绝对够普通人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其次,就是高育良被抓前的退休工资了。
剧情里,也有对高育良工作岗位的相关描述和介绍,直到高育良被抓以前,他都是一直在体制内拿钱的。而这期间,他所积累的养老金,按照他的级别是不可能少的。
而且别忘了,在这部剧选定的时代背景里,当时的公务员待遇可没有实施现在的退休养老金双轨制。
所谓双轨,就是指不同工种的员工会享受不同的退休待遇。想要深度了解该制度的朋友可以移步百度。
因此,按照那时的政策实施,依旧奉行的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的方式来计算待遇,所以说,高育良刑满释放后,甚至还能够拿到一笔数额不小的退休金。
单就这两点,我们就可以断定,高育良的晚年不会过得比普通人差,甚至非常舒适。
03.隐形人际资源
提问:高育良是干什么的?
答:搞政法专业户。
但凡看过《人民的名义》这部剧的人,一定能轻松回答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细细算来,高育良基本上是搞了一辈子的政法工作。
政法是什么,拆分细说就是政.治与法律。往大里说,则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 政机关和专 政职能。
中国的政法机关职责明确,部门众多,像国家审判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反邪教机构、武装警察部队等相关部门都属于在政法部门下的管理运行。那是中国职业群体中关系网最大、最复杂的职业之一。
而高育良从上大学开始,就接触了政法,再到毕业后留在汉东大学任教政法系,再后来受前汉东省委政法委书记梁群峰的提携步入官场,到最后被前省委书记赵立春向上级推荐,提任为政法委书记。虽然中间被调任过其他岗位,但大体上高育良还是在政法圈里耕耘浮沉了四十余年,那积攒的人际资源可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不是靠算能算得清的。
所以说,省委书记即便被抓,那些积攒的资源也不会消失,而这点资源就够他颐养天年了。
当然,还有个细节啊,就是最后逮捕高育良的那批人并不属于汉东省纪委,而是中央纪委。
这一点,也引起了不少人的疑惑。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人民的名义》里的高育良是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这样的干部级别很高,不是省里可以随意管辖和逮捕的,作为国家的中管干部,他是直接受到中央管理的。
由此,大家也能看得出,高育良曾经的地位之高,权力之大,关系网之多。
就这样的条件,即使高育良出狱后出了什么事,像我们这些老百姓很难解决的事情,他依旧能够动动嘴就轻松摆平的。
所以,大家还会觉得他未来过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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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三重晚年保障,小编根据现实情况还有一个新的猜想。就是属于高育良安度晚年的隐性福利,即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指的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需要特殊情况特殊执行刑法。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准许其进行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
高育良在监狱里面服役,根据法律的服役要求,服役的犯人都是要进行一些体力劳动争取改造的,但考虑到高育良年纪较大的问题,对他的劳动程度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毕竟是在监狱里生活,身体和精神或多或少都会受到摧残,这就导致身体出现疾病的可能性很大,例如三高心脏病血管软化之类的。若几年后的高育良突发疾病,国家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他进行保外就医了。
所以说,哪怕高育良出狱之后不再参加政治,也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啊。
脱离电视剧,小编最后想和大家谈一谈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贪官的看法,贪污腐 败不分家,且自古以来就已经存在,但凡有利益的地方,无论利益大小,总会有一批批人产生歪念,一步踏错便步步无法回头。一个人无论品阶高低,但凡对利益动了心思,他随时都可能会做出与道德背道而驰的事来,也随时存在成为人所不齿的贪官的可能。
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国家的政法系统出现了许多小官贪巨款的案例。就像老话说的,从政者,一朝有贪腐之心,便如洪水泄阀,一泄不可收拾。
但这不是说官级越大的人越能保持住初心和曾经的坚持,只是大部分高官在复杂庞大的官场里混得更加敏感和善于伪装。他们与小官的贪欲没什么两样,甚至更大,但他们懂得隐忍,总是放长线钓大鱼,且让他人替自己牟利行事,而自己百花丛中不留痕。
而那些芝麻小官因为一时之利,便想一个劲的搜刮民脂,大肆挥霍,别说韬光养晦了,连为百姓留点后路都难,自然民怨四起、逼的兔子狗急跳墙,将不公之事闹大。到最后,被上级调查,钱有了,但没命花啊。
所以啊,作为官员,收揽民心、待人亲和有多重要,但若是那种两面三刀,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贪婪吸血,才是最可怕的。
而《人民的名义》落幕后,有人会产生对高育良的同情,会觉得这位能力极强的前汉东大学的法学教授,是受到了赵瑞龙等人的设局,才不得已选择堕落。
可是小编想说,他曾经也有选择的机会,你可以像《狂飙》的孟德海一样,撤职退休,总会安心过晚年。
只是高育良心中的那份初心,早已比不上情感和利益的地位。但无论怎么说,他确确实实已经失去了作为一名党员以及人民干部的原则和底线,被法律制裁合情合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至少他还有一个作为人的良知。
他默认莫须有罪行强加给侯亮平,但不想置人于死地;他有意保护高小凤,不将她牵扯进山水集团的纠纷;可这就能淡化掉他给别人带来的伤害吗?嘴上说着保护高小凤却又因内心的欲念,让她接受了赵瑞龙的巨款、豪宅。说他真的不知道这是贿赂吗?不可能,只是想赌一把罢了。
要知道,他们损害的可是人民的利益,是我们辛苦谋生的本钱,如此,还值得有人同情和惋惜吗?
写到这里,小编心里依旧无比愤慨:虽然人们常说可恨之处必有可怜之处,但贪官这种性质的人,即使受刑也永远不值得我们可怜,毕竟他们过的可比我们想象中的好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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