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合同法名词解释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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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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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合同法名词解释及答案?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2. 合同解释权是怎样的?
指若合同中出现争议点,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一般情况下,这种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甲方没有排除对方权利,加重对方义务,就可以视为有效的格式条款;如果合同中存在排除对方权利,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文,并具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属于无效条款。 是一种违反法律行为,因此一旦对簿公堂,这一条往往第一个就被毙掉。合同的解释由合同法的明确规定,约定明显违背法律规定的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你可以建议甲方删除该条款,也可以无视该条款。
3. 合同法中对合同条款双方理解不一致时应怎样解决?
1、针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25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合同法中对合同条款双方理解不一致时?
1、针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25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2021?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系该丛书之一。为了给国家关于清理工程托欠款和农民工工资重大部署的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统一人民民法执法尺度,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政党秩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编写了本书。
该司法解释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公平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7.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文件是指建筑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施工合同文件之前,需要双方认真了解合同文件的组成以及解释的顺序,以确保合同文件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双方意图。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一、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合同书:合同书是施工合同文件的核心部分,包括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工期、价款、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主要是指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方案,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验收标准等。
规格书:规格书是工程的建设标准,包括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标准等。
进度计划: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的计划表,包括工程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施工阶段、工程量等。
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是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包括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方式、质量检测标准等。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指与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附属文件,如保险单、税票、资料清单等。
二、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在签订施工合同文件时,双方应当明确各条款的解释顺序,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条不紊地解决问题。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可以按以下方式排列:
合同书条款优先:合同书是施工合同文件的核心部分,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其他部分。
技术协议优先:技术协议是工程的技术方案,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规格书和合同附件。
规格书优先:规格书是工程建设标准,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合同附件。
进度计划优先: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的计划表,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合同附件。
质量保证书优先:质量保证书是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合同附件。
三、总结
施工合同文件是建筑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其组成部分包括合同书、技术协议、规格书、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书和合同附件。在签订合同文件之前,双方应当认真了解各部分的条款,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条不紊地解决问题。在解释合同文件时,应当按照合同书条款优先、技术协议优先、规格书优先、进度计划优先、质量保证书优先的原则进行。只有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维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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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合同法名词解释及答案?
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
2. 合同解释权是怎样的?
指若合同中出现争议点,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一般情况下,这种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甲方没有排除对方权利,加重对方义务,就可以视为有效的格式条款;如果合同中存在排除对方权利,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文,并具有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的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属于无效条款。 是一种违反法律行为,因此一旦对簿公堂,这一条往往第一个就被毙掉。合同的解释由合同法的明确规定,约定明显违背法律规定的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你可以建议甲方删除该条款,也可以无视该条款。
3. 合同法中对合同条款双方理解不一致时应怎样解决?
1、针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25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合同法中对合同条款双方理解不一致时?
1、针对合同条款有争议,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25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2021?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系该丛书之一。为了给国家关于清理工程托欠款和农民工工资重大部署的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统一人民民法执法尺度,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的政党秩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编写了本书。
该司法解释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公平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7.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文件是指建筑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文件,用于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施工合同文件之前,需要双方认真了解合同文件的组成以及解释的顺序,以确保合同文件能够完整、准确地反映双方意图。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一、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合同书:合同书是施工合同文件的核心部分,包括合同的名称、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工期、价款、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
技术协议:技术协议主要是指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方案,包括工程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验收标准等。
规格书:规格书是工程的建设标准,包括建筑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标准等。
进度计划: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的计划表,包括工程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施工阶段、工程量等。
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是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包括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方式、质量检测标准等。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指与施工合同有关的其他附属文件,如保险单、税票、资料清单等。
二、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在签订施工合同文件时,双方应当明确各条款的解释顺序,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条不紊地解决问题。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可以按以下方式排列:
合同书条款优先:合同书是施工合同文件的核心部分,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其他部分。
技术协议优先:技术协议是工程的技术方案,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规格书和合同附件。
规格书优先:规格书是工程建设标准,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合同附件。
进度计划优先:进度计划是工程进度的计划表,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合同附件。
质量保证书优先:质量保证书是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的承诺,其条款的解释应当优先于合同附件。
三、总结
施工合同文件是建筑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其组成部分包括合同书、技术协议、规格书、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书和合同附件。在签订合同文件之前,双方应当认真了解各部分的条款,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条不紊地解决问题。在解释合同文件时,应当按照合同书条款优先、技术协议优先、规格书优先、进度计划优先、质量保证书优先的原则进行。只有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维护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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